中國針灸刺灸法通鑒
針灸治病早于方藥治病,而自《內經》以下,方藥的運用遠多于針灸,何也?答日︰針灸之痛遠甚于方藥。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針具的改良,針刺之痛遠輕于火灸,而古代灸方卻遠多于針方,又何也?晉代葛洪日︰“使人用針,自非究習醫方,素識《明堂流注》者,則身中榮衛尚不知其所在,安能用針以治之哉!”陳延之則日︰“夫針術須師乃行;其灸則凡人便施。”皆言針難而灸易。針刺之難難在何處?在于手法耳, 同是一穴一方,其補瀉不同而治也不同,如“傷寒無汗,補合谷,瀉復溜即汗;汗多補復溜,瀉合谷即止”(見《循經考穴編》),且補瀉更有先後多少之別。那麼,何為補,何為瀉? 《內經》雖有明文,而時人已有異解,後人更生分歧。是以針術難于言傳,“須師乃行”,此針法難行之一也。此外,古代針師多秘其術而不輕易示人,是以古針方鮮有注明針法者,偶有出注者,多也語焉不詳。故宋代《證類本草》序日︰“自古人俞穴針石之法不大傳,而後世亦鮮有得其妙者,遂專用湯液丸粒理疾。”此針法難行之二也。而至金元以降,言針法之書驟多,然醫家又多玄其術而夸其能,針法遂愈變愈繁,學者茫然不得其妙。此針法難行之三。由此看來,要切實提高針灸療效,並使中國古老的針術在世界範圍內推廣運用,首先必須對于大量古籍中散在的針法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整理,再結合現代臨床、實驗的方法加以驗證,去粗存精、去偽存真,使其簡單化、規範化,切合實際,從而能夠有效地指導針灸臨床實踐。 

與針刺的情形不同,灸療的補瀉法很簡單,而且自《內經》後少有變化。可是灸法補瀉真正在臨床中運用的並不多。其臨床實際意義尚有待于更深入的臨床驗證。灸法的問題主要在于分類上。古人所言“灸”者未必是灸,其不言“灸”者也未必不是灸法。更有同一灸法而有不同名,或同一名而實為不同法者,或同一法分子不同類者。凡此種種,若皆因名歸類,勢必混亂不堪,則本書何以稱之曰“通鑒”?若要將所收集的資料均一一甄別,系統分析,再進行科學的分類,又談何容易(針法的科學分類,難度更大),我想這恐怕也是中醫高校統編教材《針法灸法學》對古代刺灸法,至今仍未進行系統分類的緣故。而對于這分類工作的難度,我們事先並沒有(也不可能有)充分的認識,以至于在以後的工作中,使我們付出了比原設計多出數倍的艱辛。 

正值我們收集資料,準備編寫《刺灸法通鑒》時,趕上我所辦公樓維修,所有文獻資料全部打捆堆于一臨時處所,工作人員無處辦公,難以協同工作,大量工作須個別人承擔,而且,由于不具備基本的工作條件,一人還要在短時間內做大量的重復勞動,致使資料收集、校驗的工作量大大超出原設計。在如此困難的條件下,我們仍然嚴格按照原定的收集資料的要求工作——盡可能收錄最早的原始資料。要做到這一點,其難度之大,不言而喻。但是不努力做好這一點,我們的工作質量便無法保證,以往的許多失誤也正是由于沒有在這方面狠下功夫所致。如今人均以為“艾條灸”源于明代《壽域神方》所載之“雷火針”法。其實二者只是藥條的外形相似,而用法上卻有很大區別。與現代艾條的外形及用法均很相似的藥艾條燻法卻早見于晉唐時期;又如刺血法中的“蜞針法”,今人多引明以後文獻,而早在唐代醫書中已有此法的詳細記載。近來“刮痧法”火爆京城,不斷有專書面世,皆以為明代始有“痧證”的記載,其實不少元代醫書中,不但有痧證,而且還有痧證各種治法(包括“刮痧法”)的詳細記載,失誤若此類者不勝舉。鑒于此,我們的資料收集工作雖然是分階段進行,但卻貫穿于本書編寫的全過程,總是不斷發現新資料,不斷修改原稿。為了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按時交稿,在工作的最後階段,我索性住進圖書館,白日查書,夜間改稿,家人輪流送飯,協助統稿,也不辭辛勞。如此突擊二十二個日日夜夜,終于按時完稿。完稿之後偶得一批國內孤本、珍本醫書的影印、排印本,又一鼓作氣檢得不少珍貴資料補于書中。直到此時,我才稍感安慰︰此書未必盡美,而我已盡力矣。

中國針灸證治通鑒
“證治”二字常見于古醫籍書名,當用作一詞時,其含義有二︰一指“病癥治療”;一指腧穴(或本草)的主治病癥。本書系針灸“通鑒”系列之三,其內容恰好包括以上二方面,故名之日《中國針灸證治通鑒》。 

正如中藥主治癥與藥物處方主治癥的關系一樣,腧穴主治癥的形成主要來自古人針灸治療經驗的總結。我國第一部腧穴經典——《黃帝明堂》所載349穴主治病癥即由漢代及漢以前各家針灸方主治癥歸納而成,遺憾的是這樣系統的總結工作自漢以後便很少有過,久而久之,針灸腧穴理論便與針灸臨床實踐不相適應。要改變這種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狀況,就必須認真地對腧穴主治病癥進行系統的修訂和補充,而修訂的重要依據即是對古今醫家豐富的針灸治療經驗的系統總結和驗證,這便是編寫《中國針灸證治通鑒》的目的之一。 

這些年來我們從事針灸文獻研究體會最深的是︰萬萬不可孤立地、片面地研究某一部書,或者某一專題,而這恰恰是人們,特別是初學者最容易忽視的問題。例如孤立地看明初《神應經》一書,很容易得出這樣的結論︰該書針灸治療部分以病癥為綱, 羅列針灸方,分類清楚, 內容豐富。明代高武《針灸聚英》一書中還將《神應經》這部分內容全部編成歌賦,名為“雜病歌”。《針灸聚英》以後許多針灸書都抄錄了《神應經》針灸治療內容,今人對此書及其編者都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其實此書中針灸治療內容主要是將《普濟方》中針灸治療內容加以合編,改編而成(《普濟方》針灸治療內容主要出自《資生經》,而《資生經》針灸治療內容又主要來自宋代腧穴書中腧穴主治癥),而且在改編時還出現了不少失誤之處。相反,有些文獻價值、研究價值很高的醫書如《醫學綱目》,由于以往人們未能通考群書而明其源,以致該書所載豐富的寶貴針灸治療文獻(其中不少僅見于該書)至今未引起研究者重視。又如研究《針灸大成》者多認為該書卷九“治癥總要”系楊繼洲的臨證實驗錄。這次在編寫本書的過程中,通過系統考察諸書,“治癥總要”的來龍去脈便一目了然。源流不清而舍本求末,花了大量的精力、時間,得出了完全(或基本)錯誤的結論,豈不冤哉!再有, 目前不少針灸書,或論文在引錄古代針灸治療文獻時,往往不是引錄原始文獻,而是輾轉抄錄,以訛傳訛。這一方面是有些作者不懂得引用原始文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由于限于條件、時間,難以或無法查及原始文獻。解決上述兩個問題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編寫一部高質量的專科類編性工具書,這是做其他研究工作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或者是這個基礎打得不好,其他的一切研究工作的質量便無法保證。這是編寫《中國針灸證治通鑒》的目的之二。 

任何一門學科都是在繼承前人已經積累的經驗基礎上不斷發展的,今天不少臨床常用的針灸有效名方便直接來自古方,例如灸至陰穴矯正胎位就是直接出自唐代名醫張文仲灸方。然而更多的古代效方尚未被發掘、整理。當前要提高針灸臨床療效,就應當在廣征博采的基礎上,系統總結和借鑒前人的針灸臨床經驗,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鑒往而知來,更好地為現代研究服務。這是編寫《中國針灸證治通鑒》的第三個,也是最主要的目的。 

我們深知編寫這樣一部書並非易事,若非平素已有積累,實不敢輕試。待幾經周折,編完此書之後,對其中的甘苦又有了更深的體會。簡而言之,此書編寫之難有三︰其一,針灸治療內容不僅見于針灸專書,還廣泛見于綜合性醫書、方書,甚至非醫書中,要在如此廣的範圍內將針灸治療條文一一輯出已屬不易,而對輯出的條文還要反復對照,一一鑒別出哪些是原始文獻,哪些只能作參考文獻;哪些是針灸方,哪些不是針灸方等,其工作之繁雜更難以想見,有些內容須經過多次考核,始明其源流。 

其二,中醫病癥名很不統一,有時相同的病癥而病名不同,如小便難而不通,本作“癢”(多見于出土文獻),後變作“瘥”或“癃”,漢以後則多改作“淋”或“麻”。又宋以前醫書中無“
驚風”之名,此證多屬宋以前醫書中“癇,,病或“瘓疚”癥範疇,而“癇”又多與“癲”證相混,“癲,,與“狂”證在古醫書中亦多合而論之,同方而治之。更有病名相同而指不同病者,如“中風”多指以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失語、神昏等為主要表現的急證,又指傷寒的一種證,凡此種種,都給針灸治療條文的分類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其三,也是最難之處,在于對所錄之原文,要考諸版本及他書資料,別其異同,辨其正誤;對古今穴名之異同,原文出處之可考者,皆以按語形式一一注明,其于版本、考據、校勘都有較高的要求,一字辨之不精,則“橫三間寸”誤作“橫三寸間”而不足以為“鑒”;又如帛書《五十二病方》載有一治癲病灸方,《小品方》一書輾轉引錄了此方,後世醫書又多轉引了《小品方》之方。如果不能查及《小品方》該方條文,參照其他《小品方》佚文弄清其原意,則不僅對這一古老灸方的源流不能明了,而且對原方的原意也不能正確理解,以致造成無謂的爭論,諸如此類,不一而足。鑒于此,我們對古今醫家的針灸治療經驗,先述之而後論之,不唯“述古”而已。“述”“論”結合,以求事之實,以通古今之變,以供現代研究之借鑒。 

雖然用心良苦並盡了全力編成本書,但限于條件和時間,述之不全,論之不當,不足以為“鑒”者, 自知難免。我們殷切地希望廣大讀者對本書提出寶貴意見,以供我們進一步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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